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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默许老人“合法同居” 吗?[讨论]

你默许老人“合法同居” 吗?[讨论]

  武汉晨报报道:2001年,阿根廷前总统、71岁的梅内姆,与一名35岁的女子喜结连理。这场“世纪玫瑰婚礼”也遭到前总统女儿反对,“轻佻”,“这么大岁数了还结什么婚”。   看来老人再婚确实不太容易,即便贵为总统,也遭家人谴责,凡人就更不用说。再婚还是不再婚,这是个问题。   现在一些老人选择未婚同居。对于同居的理由,一些未婚同居的老人如是说:“不拿结婚证好,眼一闭,各走各的,没麻烦。”   老人再婚也是生理的需要。中国人很忌讳谈性问题,只要老年人身心健康,同样需要性生活。据国内外的性医学专家证实,绝大部分老年人的性生活可以持续到70岁以上,其中一部分人可以保持到80岁左右,个别的到90岁高龄仍有性要求。   现代医学研究证实,适度的性生活,不仅可以增强肌体免疫力,同时还可以缓释心理压力,延缓衰老。   调查表明,城市老人未婚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目前许多研究老年问题的专家和学者主张默许老年人未婚同居。   默许老人同居,从情理上给予理解、尊重和宽容,这样可以解决财产分割等技术性问题,但是目前要使老年人未婚同居合法化还不太可能。于是有老年问题专家提出老年未婚同居制,同居者原则上是双方已满五十周岁以上、无配偶的老人,不以生育为目的,为共度晚年,摆脱孤独寂寞,在生活上相互照顾而同居。同居人之间没有相互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由各自的子女尽义务,老人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的后代继承,百年后与原配安葬,老人有遗嘱,财产按老人遗嘱办理。   这种同居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较长期的异性朋友关系。同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上确定的同居制度凭双方达成的同居协议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如果要解除,实行无错原则,一方要求就可解除。 你默许老人同居吗?欢迎参加讨论!尤其欢迎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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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居情有可原又应谨慎为之 老人同居可以理解,但眼下却无法律保障,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老年人同样要在法律约束下生活,因老年人非法同居引起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因此还是提倡履行结婚手续为好。对于子女来说,一定要理解父母,老人再婚,他们既排除了寂寞,找到了感情寄托,也减少了子女的负担,应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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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居情可原, 依法登记应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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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了老了连个结婚证也不领,成了一个老不正经,这也许是有些老年人的无奈,也许是有些老年人奋斗了一生产业太多,也许是有些老年人自己都顾不了自已.所以这些可能都是子女干涉的理由吧,选择同居也就是搭活过日子,不然自己守着空空的房子有什么意思,最起码找个说话的,找个暖脚的,当有病的时候端上一杯热茶.暖暖心,少年夫妻老来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   老年人选择同居麻烦很少,而且双方的子女事前都说好了,将来双方老人有病了怎么办,房子怎么办,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老了反而成了合同夫妻,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很多人还试婚呢,不行就再找一个,也不打结婚证了.   总之我认为老年人同居有利有弊,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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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同居这件事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当今社会,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所以才有我们在这里谈论这个话题。我个人认为:老年人选择“同居”还是办“结婚证”,都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对当事人双方有利就好。
宠辱不惊 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望天上云卷云舒。 [img]http://www.oicq88.net/88/zao4.gif[/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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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同居合法化有点难接受。
祝福论坛的朋友们开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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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这种现象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并不为怪,也并不以年龄为界限! 在这个时代的引领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未婚同居",老年人参与这种行列当中,也说明他们思想的进步.老人再婚是一种生理的需要,可是彼此年龄相差太大也是一个引人担忧的问题.因为年龄相差太大就会在心理甚至生理上产生差异,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不管是年轻人选择"未婚同居"还是老年人选择,我认为都是要在彼此在有能力承受各种压力的范围内去作出选择!因此,老年人的同居行为还应慎重为好.子女也不应给老人太多的压力,应该给予应当有的理解和关怀,让他们自已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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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和未登记的我都见过,旁边多事之人也他们之间进行了对比,发现没有登记的过得远比已经登记的轻松自在,健康情况也较好。而已经登记的老人之间,经常是有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则承受了更多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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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老人也不能无视法律的规定.国家有婚姻法,就是老人要想结婚或者共同生活都必须遵守法律.同居在一起,本想寻求幸福,可是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要想寻求法律的帮助或支持就难了. 当然,老人有许多麻烦,来自子女的,来自社会的,来自世俗偏见的,他们有时选择不经法律程序的同居出于无奈,但是,别忘了,一个法治社会是不允许非法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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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不同居的好!

In my opinion,同居总是不好的,不论年老也好,年轻也罢,总之万物皆有理,人不能破坏,否则乱了规矩!老年人当然可以追求爱情,但不能因为年纪就可以无视法律!同居本身也有争议,但争议归争议,既然法之所存,无论我们同不同意,总不能违反!否则法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婚姻本身的神圣也荡然无存!法律可以改,但在改前,我们还是遵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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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老年人同居。老年人的生活孤独寂寞,这是不言而喻的。社会上对于年轻一代的同居从根里说是不赞成的,甚至是极力反对的。然而时下未婚同居的年轻人那是多得多成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的态度是默许的,老年人有生活的需要,为什么不可以?[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佛在心中坐,真诚文中流,有朋自文中来,怀着一颗虔诚的心,静坐聆听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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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情来说我是理解并默认支持这种行为的,但从理性的角度来说,我还是支持言语和梅骊的观点。
停下你匆匆的脚步吧朋友,闭上眼,静一静,让神思飞扬起来,感受一下冬日乡村的懒洋,细细体味阳光在发际滑过的清凉。。。生命的真谛原来就是将希望细心的品尝。。。------追求真心的稻草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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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老年同居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甚至可以像GDP那样做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老年同居并非一定是性的需要,更多的是精神生活,是情感(或叫爱情)需要使然. 再说,老年性事也有益于身心健康,至少他们不能勉强,一般都是自然而为. 老年同居功利目的不强,所以无须办什么手续.合则合、分则分.另外,去办手续,说不定还被那些官僚气个半死,有的子女也不同意(尽管子女也许性爱疯狂)。 维护老人的权益应当包括支持他们的爱情追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31 22:02:47编辑过]

舒然有梦博客:http://shuran.blog.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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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前老年人同居(指都丧偶)似乎被默许,但没有法律依据,有关报导办理了再婚手续的老年人离婚率较高.有赡养.子女反对.财产纠纷.生活习惯等原因.老年人是个弱势群体,被受关注,老人的再婚问题也成了热门话题.婚姻法同样保障了老年人再婚的合法权宜,当然也有特殊原因目前还不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的老年人,较好的解决办法本人很同意郭竹松同志上面谈到的:"根据法律上确定的同居制度凭双方达成的同居协议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如果要解除,实行无错原则,一方要求就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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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老人是合法的和不合法的同居,只要他们过的开心幸福就好,让他们能在晚年找到快乐就好。
[color=#0000FF]虚拟的世界给我们创造了特殊的交友环境。电脑前真实的你我,不能因为它的虚拟而萌动不洁意识。真诚希望我们都能以平常心态来看待网络,珍惜彼此间的友谊,建立一个高品位的异性友谊。[/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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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是有很多障碍和具体问题,但应遵守法律,不经合法手续同居也受不了传统观念的抨击.社会和身为子女的人应尊重老年人的愿望.前提是不违反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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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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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领结婚证而同居终究是件麻烦事,即算同居双方没意见,双方的亲属也不一定没意见。再者,双方有感情了其中一方要散,另一方感情上接受不了必定要产生矛盾。如果双方都是老年人(女人50)同居时的性生活不过是名存实亡的性生活,何苦呢?还不如名正言顺的找个40左右的女人留一部分遗产给对方,各得其所多好啊!
胡杨的风格:险恶中扎根成材仍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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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前,我对老年人同居一定持反对意见,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再对周边再婚家庭的观察,观念发生了变化.我发现再婚家庭没几个能长期相处好,一般头几年还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矛盾出来了,如果是原配,有子女这个关系,双方可以忍让,为了孩子而维持婚姻,但是,再婚,特别是老人再婚,双方要相互适应很不容易,磨合期很长,一般还没等到磨合好矛盾已经激化,最后以离婚告终.我觉得同居也可以,经过几年的同居,如果双方感觉感情深,愿意完婚就正式办理手续,如果感觉不能继续相处就分手,这样少很多麻烦. 同居也好,领结婚证也好,是个人行为,当事人愿意怎样就怎样,旁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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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现在社会上对年轻人未婚同居(前提是双方都没有另外的配偶)都很宽容了。对老年人宽容一点不好吗?别再难为他们让他们尴尬了。毕竟是他们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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