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空巢老人 多给他们点阳光
所谓“空巢老人"是指年龄在60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统计资料表明,目前全国有2340万名“空巢老人"需要照料,只有10.39%的子女能注意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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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家里唯一有生命的伴侣——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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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坐在床边
孤寡老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曾经为社会,为国家,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以后,当孤寡老人体弱多病之时,应该享受到精神上及物质上的享受,得到社会的保障。除了靠政府行为保障老年人之外,我们的社区更应该把关心孤寡老年人的生活放在首位,定期对孤寡老人进行询问、探望,让他们晚年生活也有所依靠。
统计数字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34亿,占总人口的10.2%,并正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同时,另一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目前我国至少有2340万老人独守“空巢”,而且这一数字正在日渐增多。“空巢老人”正不断冲击着我们的生活。其实,人人都会老的,全社会都应当来关心一下“空巢”,尽管他们无儿无女,至少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曾经也美丽过、为社会贡献过,即便是到了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刻,让他们领略社会的温暖,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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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年人在跳舞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标志着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老年人养老、医疗、救助等多方面的行政法规和制度框架。
全国老龄办、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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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现实与无奈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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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6个子女,但82岁的马大娘却不知家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