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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3-9 16:16 只看该作者
再议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向两会建言
大家总是觉得管理层对企业退休老人关心不够.为什么造成政府机关与企业退休金的差距竞高出四五倍?????大企业的一个正局级,还没有事业单位看大门的退休金高,普通职工就更惨啦.我说的是十年以前的局级.现在退休的局长没有退休金也着样是贵族式的生活.不公平啊!不患贫,而患不均.位卑言轻.请高层思考! 现在管理部门,即便制订个临时增加养老金的办法,也是马马虎虎的,应付了事.一刀切,最省事.年年都切在一个刀口上.五三,九三年以前退休的的另外加钱,五四,九四年以后的怎么办?六三,七三,八三年的怎么办?难道专业人员人员的闹子是弱智吗? 高级职称.不管退休金高低.也不问那年退休的,一律另外加钱,1000的加,5000的也加.为什么?难道不应有所限制吗?缴社保金都是按统一标准缴的,为什么调整时不一视同仁?社会保障部有失职之嫌啊 谁上访,谁闹腾,就给谁增加.为什么不改革不立法?因为管理层的随意性太大啦.旧的巨大差遣还没有消除,新的差距又产生了.因而给一部分闹而优则仕的人提供了闹的借口,这样下去,怎么样去和谐.不公正,不公平,永远也和谐不了.
| 作者:黑土地 于 2008-03-04 14:46:31.0 发表 来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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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是没有按职称,职务和级别计发退休金的,是按缴费额,缴费年限和工令计发的,局长和工人是一样的.一个正厅级大中型企的老局长老书记他们的退休金还没有政府机关勤杂工的退休金高.难道他们的贡献还没有高工大吗?他们的辛苦比高工小吗?特别是那些老局长老处长,那时候他们的工资也比一般职工多不了多少,最多也就是企业平均工资的2.5倍.(不像当今的老总们年薪上百万).为什么不向他们倾斜呢?而是没完没了的向高工倾斜呢?不应该有个限度吗?为什么我的帖子会引起少数人的非议呢?老工程师.老技术员.老工人的退休金就比公务员的高吗?他们就不要管啦?我真想不通,为什么都是按同样比例扣缴养老保险金,而增加养老金时就要随意倾斜呢?有什么法律根据?还不是领导的一句话吗? 到底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如果没完没了的一个劲的向高职倾斜,我建议干脆把企业的高级职称化归国家财政支付其养老金好啦.何苦拿大家缴的有限的养老金做好人呢! 不管你是那年退的,不管你是那个行业的,不问养老金高低,只要你是高级职称就年年另外增加养老金,1500的加,3500的也加,你们这是什么政策?难道不应有点限度吗? 这样下去何时了.新的矛盾怎么去化解啊!难到还要在企业退休职工中制造新的两极分化吗?
| 作者:黑土地 于 2008-03-05 15:44:25.0 发表 来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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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uixiudren 于 2008-03-05 12:23:5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作者:黑土地 于 2008-03-05 08:39:5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4000多万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这样大的事情,政府部门不管,交给地方搞,地方各搞一套.政策五花八门,千差万别,结果同等条件的人调资请况差别很大,人为造成不公平:北京65岁可享受60元倾斜,湖南要75岁才倾斜10元;有的省市1994年以前退休的有倾斜,有的省则没有;有的省对职改以前的中级职称人员进行了倾斜,其他省市又没有搞,等等。一个国家同在一个时间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何苦要搞成儿个样呢?这是政府部门的失策.失职。 -------------------------------------------------------------------- 这些人为制造的矛盾,通过现代化的通信手段的传播,激起了老人们的义愤!制造了社会的不和谐不安定.是谁的责任????? --------------------------- 过去是全国一盘棋,各地都一样,大家都心态平和,没有意见.现在是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也可以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样做的结果是把政策搞乱了,把人心搞散了!也很不公平,不公正.更不会和谐了!
------------------------------------------ 人心所向公正公平,安定和谐.老人们非常厌恶在退休人员中搞两极分化,贫富不均.大家都退下来啦,能有个基本生活保障就很满足啦.可是在同等条件下,公务员竞比企业干部的退休金高出三,四倍.谁的心理能平衡?难道退休后还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之说吗?我看是按权分配!
| 作者:为什么?? 于 2008-03-08 15:11:01.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第一、养老金不等于工资。虽然养老金常常被叫做退休“工资”,其实质并不是工资,至少,其“工资”性质在退休核定养老金标准时已经“定格”,此后养老金调整就不能再沿用工资调整的办法了。例如,工资结构中有“职务工资”一项,退休了就没“职务”了,既然没有“职务工资”这一项,调整养老金的“职务工资”自然无从说起,所以,养老金调整就根本不含有调整“职务工资”的因素。 第二、皮之不存,毛将安附。职称是个什么东西?至多也就是个任职资格吧,有这个职称,可以担任这个职务,退休了,连这个职务都没有了,担任这个职务的资格——职称还怎么存在?养老金没有“职务工资”可供“调整,却要依据附着在职务上的职称来“倾斜”,那不是笑话吗? 第三、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而不是职称来定的,虽然职称在现行工资结构中确实存在不小的影响,但在“评聘分开”的原则下,可以高评低聘、低评高聘甚至评而不聘。可见,即使在职在岗时,有这个职称也不一定拿这个工资,那么,何以都已经退休去职离岗了,这个职称竟还能让养老金调整方案向之“倾斜”?难道这个“职称终身化”还要由养老金延续下去,使得“具有高级职称”的和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直到通过坟墓站到上帝面前时也不得平等? 第四、既然要考虑职称因素,为什么只向“具有高级职称”的“倾斜”,而没有中级、低级职称的份?中级、低级职称就不是职称,就没有资格“终身化”?众所周知,职称评定历来存在许多弊端,有些无法改进、避免,所以早就有人主张“淡化”,却不料现在非但不得“淡化”,还在“浓化”,尤其高级职称的教授都“泡沫化”了,还要“化”到养老金上来“拉开差距”,人为地制造不公正,有这个必要吗?这里就举一个例子:十七大代表马老师,如果她坚守山村小学,直到退休,肯定没有可能评上高级职称,也就肯定享受不到养老金调整“倾斜”的好处!事实上,诸如马老师这样的情况很多很多。 第五、如果认为高级职称确实体现水平和贡献,应该在养老金待遇上有所反映,这可以同意,但是,在退休核定养老金时,这种差距已经体现了。如上所述,即使同是企业退休人员,那位有高级职称的老弟的养老金就比那位不高级的老哥多了几百。假如还要继续“体现”,也很容易办到,只消改定额为百分比就行——同样增加10%,那高级的老弟就可以比不高级的老哥多加几十元。如果觉得还不够,请恕直言:那个对“工资现状”不满的96。5%恐怕就是这样人为制造出来的! 最后再说一句:企业尚且不妥,事业机关单位已经多年的“向高级职称“倾斜”更不应该,到此为止吧) -----------------有理有椐!请代表们研究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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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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