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社区论坛 » 老人权益 » 以“年老”多收费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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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的同学和我讲述了自己不愉快的旅游经历。
同学和老伴于今年2 月份与一家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赴国内及出境游。但是旅行社却以老年人购买力弱为由,要求每位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加收300元,同学和老伴 多交了600元后踏上了旅途。在随后的旅游中,导游把旅游团的人带到一家免税商店购物。我的同学在商店购买了摄像机、mp4等数码商品。当时还以为是一些 国外名牌产品,且价格便宜,所以没怎么想就买了。可回来没用两天就坏了,仔细一看,跟真名牌的商标只差一两个字母。而且还少游了两个景点。随后我的同学多 次找到旅行社,要求退货,无果。这次旅游夫妇俩心里很别扭。
首先以年老多收费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这显然是旅行社内部所谓的“潜规则”。其次,对于购买商品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最近,我听了一档广播节目。就是关于老年人的“消费歧视”问题,诸如:旅游以年老多收费;办信用卡超过60 岁不能办;贷款买房超过60岁不能办……其理由是,老年人消费能力差,还款能力差…… 这些消费歧视,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经营者单方强 加给消费者的不平等待遇,显然它是 一种典型的以强欺弱的霸王行径。它侵害了消费者依法拥有的公平交易权。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营者是一叶小舟,消费者是浮舟之水,水载舟亦覆舟。所以,切 不可认为舟永远都会浮在水上,那可是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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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细雨
农夫果园园主
楼主的帖!
老人家还是在家享享清福吧。别去想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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