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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政府日前集中制定出台10项工作制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将增设“迟到席”,凡迟到的参会人员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含羞入座。(5月4日《新京报》)
这一举措,为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竞相用铁腕整顿会风的潮流又增添了一道新的风景。虽然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笔者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舍本逐末之举罢了,并不见得就能提高会议效率。因为对任何一个会议来说,会议内容才是“本”。如果会议的议题本身就是可开可不开的,则即便是大家全都准时到场,而且自始至终都精神饱满,也只能是一种“有效率的浪费”:浪费公款,浪费时间,浪费电视镜头和报纸版面。对于这样的会议,“迟到席”与其说是一种羞辱,毋宁说是一种荣耀了。
实际上,一个会议是否真的有效率,并不在于有没有人迟到,而是取决于:会议的议题是不是具有现实针对性?是不是有讨论价值?会议的召集者在开会之前是不是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了足够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思索和梳理?会议是否允许与会者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最后,在形成决议时能不能真正按照民主的原则进行表决?能不能同时提出保证决议落实的有效措施?等等。
所以,一个真正自信的会议召集者,是不会愿意搞“迟到席”的,因为他深信迟到本身就会对迟到者构成惩罚:第一,他可能会失去对制定重大决策的参与机会,失去对一些利益攸关的重要问题的表达、表决的机会;第二,他可能无法真正领悟会议的精神,而在执行过程中出错,导致自己最后被追究责任。
道理并不复杂,但为什么我们在各地整顿会风的行动中,却鲜见有领导从这个角度提出问题,却大量的只在形式上做文章呢?也许,会议的召集者本人也并不在意会议的内容,而只在意会议的会风。因为他把会议当成了展示自己权威的舞台,把会风当成了检验自己权威的晴雨表。
如果有一天,有哪个地方的领导宣布:我召集的会议,凡是认为没有意义的,都可以不来,而且也决不追究缺席、迟到的责任,那笔者倒真的要为他喝一声彩了。(郭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