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伙伴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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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0年夏天,母亲把我送进了小学的大门。而我那帮小伙伴大多因为家穷
而无法上学,有几个勉强上了一年半载便辍学了。于是我便成了他们之中的“小先生”。放学后,我把学校里学到的字教他们认,把学校里学的列队,齐步走,左右转让他们在我家门前的场院里演习。他们发生了争吵都让我评判是非,有争执不下的问题都爱说:“你不信,咱去问问* * * 去”(* * *)当然是我的名了。仿佛我真成了他们的小明公了。
小伙伴中有白氏哥俩,老大大我一岁,老小小我一岁。他俩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也不常在家,他家便成了我们常去玩的地方。他家几乎没有几样家具,几乎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我时常从家里偷两个煎饼卷子给他们。他俩打得一手好弹弓,我常帮他俩团弄泥弹晒干备用。枝头的蝉,屋脊上的麻雀几乎是百发百中。想吃麻雀肉吗,好办,只要拿一根麻线出去,不多会儿便提回一大串,去毛开膛,拿刀一剁,上锅一炒,喷香。
还有一个伙伴是我至今忘不了的。他叫孙得兰,比我大一岁,长得膀宽背厚,力大无比 ,伙伴中他最厉害。把骨碌时他一人让俩,前头一个撑葫芦架,后边一个搂后把腰也摔不过他。如果遇到和别处的孩子打架时总是他先上,三下五除二我们便得胜。他家是从山东费县逃荒到张店,住在一间人家废弃的房子里,靠他父亲一辆独轮车给人家推烧土挣钱维生。他有时也吃我从家里拿出的煎饼卷子。他总觉得他如此英勇却起了个女人名字,便求我为他改名,我说 :“名字是父母起的,不能乱改。”他说:“俺爹不识字,你只管改就是了。”我琢磨了一下说:“每次打仗你都能胜,只改一字,叫得胜吧。”从此“得胜”便成了他终生的大名。看来他对这个名字非常满意,为此他特意从家里推出小车给人家送了两车烧土挣了1元钱,请我到饭店吃了一顿豆汁油条,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下馆子尝到了豆汁油条的滋味。
我上初中时,孙得胜参加了工作,厂子就在我学校旁边。不知为什么他经常在吃午饭时,从他厂食堂打好饭菜送到学校给我,当然,工厂食堂的饭菜质量要比学生的伙食好多了。星期天他还常拉我到饭店吃水饺,这是当时初中学生很难享受到的待遇。每次我都不好意思,每次他只说:“我没捞着上学,你吃好点,好好上学就行。”别无他话,别无他意。我开始懂得上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了。
回忆录才写到这里,便觉出自己的文字功底薄弱,气力不足。词汇贫乏,语言干瘪,文理直白,使自己汗颜。方知“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了。然而,事以至此,且又信誓旦旦过,也只好笨鸭子上架,扑楞着来吧。